长沙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及程序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10日
申请条件: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母亲户口所在地。 投靠城镇地区父或母落户的,子女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
办理流程:
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
一、由城镇地区迁往农村地区的户口迁入登记,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
二、除上述情形外,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记。
提醒:目前芙蓉区落户业务可以在该区政务中心办理,高新区在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大厅办理,其他区的就在迁入地辖区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