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商住楼可以设家庭户吗
商住楼是以集体户的方式落户的
但派出所窗口可依申请在集体户地址上设立家庭户。
根据规定:集体户户成员之间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依申请可在集体户地址上设立家庭户,其家庭成员一并迁入,
根据福州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榕公综〔2020〕310),全面放开省市外人员户口迁移限制。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我市落户,福建省外户口迁入福州的,申请人向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当场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在落户地址选择上应首先坚持经常居住地落户原则,同时又体现合理有序落户基本原则:有合法产权(或使用权)房屋的,应当在该产权房屋地址落户;无产权(或使用权)房屋的,可区分不同情形提交落户材料,自行选择单位集体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人才公寓集体户、备案登记的租赁私有房、派出所设立的公共地址集体户地址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