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地方特产2022-03-28 03:03:30佚名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保监消保〔2015〕201号

  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保险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提高保险理赔服务水平,促进保险理赔服务简单、方便、快捷、透明,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加强和改进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是深入治理“理赔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保险小额理赔服务工作,将其纳入日常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源投入,统筹推进,不断改善保险小额理赔服务。各保监局要加强理赔服务督导,适时督促检查辖内保险机构的执行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促进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水平提升,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

  各保险公司要认真对照《指引》,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统筹协调,促进行业加强小额理赔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理赔服务质量和水平。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要不断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协助做好保险小额理赔服务监测和信息披露工作。各保监局要督促辖内的保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指引》的相关要求,并适时披露辖内各保险公司小额理赔服务监测指标数据。

  三、立足长远,注重实效

  加强和改进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作。各单位贯彻落实《指引》时要立足长远,提前谋篇布局。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标准,形成持续改进理赔服务质量的良性循环和长效机制。在《指引》试行过程中,各单位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中国保监会

  201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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