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长春城乡居民医保重大疾病待遇(长春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地方特产2022-05-18 02:45:07佚名

2020长春城乡居民医保重大疾病待遇(长春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2020年1月1日起,长春市城乡居民医保走进“统筹时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正式实施,打破城镇、农村户籍限制,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城同待遇。

  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种制度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经办信息人员”等七个方面实现全面统一。城乡居民不再受户籍身份的限制,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并享受待遇,破除了医保体系中的“二元制”结构,充分体现了医疗保障体系的公平性。

  保基本、倾大病、减负惠民依然是长春市医保政策的主线。

  新政的实施,让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新的提升。原居民参保人员新增并提升4项待遇,原新农合参合人员新增并提升9项待遇。

  重大疾病待遇

  42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待遇标准按照省规定执行。

  具体病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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