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育龄妇女生育待遇
城乡居民育龄妇女生育待遇 |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住 | 定额补助(元) | |
引产(16周~28周)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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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28周~37周)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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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月顺产(37周以后) | 800 | 生育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 |
难产 | 1200 | |
剖官产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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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病理性终止妊娠、因生育引引起并发症等医疗费用,按照普通疾病住院标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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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医疗保险关于生育保险待遇在个人手机“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申报的通知
个人申报
1、参保人(本人或他人)个人微信搜索“河北智慧医保”完成注册并登录。
2、进入“河北智慧医保”首页,点击“零星报销申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选择“本人申报”或“帮助他人申报”——“确认患者信息”信息无误进行下一步。
3、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的电子材料。个人申报完成后,等待单位审核。
待遇查询(一)生育医疗费查询
1、审核进度查询
微信“河北智慧医保”——首页——“我办理的业务”
2、生育医疗费基金支付金额查询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首页——“消费记录”
(二)生育津贴查询
1、审核进度查询
微信“河北智慧医保”——首页——“我办理的业务”
2、生育津贴基金支付金额查询
“单位网厅”——“业务经办查询”——“中心报销明细查询”模块——按月按批次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