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的护照;
(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非中文表述的,还需翻译机构出具或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文本;
(四)取得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一年内累计居留九十日以上的,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属于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中型客车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取得境外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二年以上。
办理流程:
1、业务厅导办台排队取号;
2、业务受理;
3、交费;
4、申请A、B类准驾车型的需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需参加科目一考试);
5、考试合格后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若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车管所电话详细咨询:2189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