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居住证每年需要进行签注,逾期未签注的使用功能终止。居住证签发日期中的“XX月XX日”为证件的签注日期,签注日期前一个月开始受理业务,逾期超过一年未签注的自动休眠,需重新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
(一)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居住证。
(二)业务办理流程。(完成时限3个工作日)
1、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并提交复印件;
2、填写《廊坊市居住证补(换)领、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
3、派出所(流管站)收到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访查与核实工作,并在流管平台中完成居住证的签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