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全省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和临床检验项目名单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卫办医函〔2021〕1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经各医疗机构申报、省临床检验中心评估认定,现将2024年度全省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和临床检验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