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配租房源
本次公布咸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850套。
1. 文苑公寓小区500套,房屋结构高层,户型一室一厅,面积48.14㎡-59.79㎡;
2. 水岸朝阳小区150套,房屋结构多层和高层,户型一室一厅和两室一厅,面积38.9㎡-51.7㎡;
3. 渭阳新村小区200套,房屋结构高层,户型单间配套和一室一厅,面积42.85㎡-56.44㎡。
二. 配租范围
1. 低收入家庭:已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第五十六批之前(包含第五十六批)以及已通过审核现领取咸阳市城镇最低生活保证金的保障家庭。
2. 中等以下收入家庭:公租房第三十二批、APP第九批之前(包含第三十二批、APP第九批)公示并审核通过的保障对象。
三. 摇号地点
咸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配租小区。
四、登记资料
1、证件类,配租家庭所有成员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优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未成年子女无户籍身份证提交出生证;非城区户籍的提供居住证。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证明类,收入证明,属低保户提交近半年低保流水、低收入提供民政认定证明;非城区户籍的提供申请当年社保缴费证明;工商登记(含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名下车辆购车税票、行驶证、产权证,已过户的递交过户证明;名下商品房但面积未超过标准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所有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3、其他类,单身家庭填写个人单身承诺书;城镇户籍家庭成员中有65岁以上老人或重大疾病(恶性肿瘤、罕见病、自闭症、狂躁症等不能独立生活的)的须填写监护人承诺书;其它疾病需要照顾的提交医院诊断证明或就医证明。
五、优先配租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予以优先配租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市、县(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3、革命烈士家庭、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
4、全市范围内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中国好人”、“陕西好人”、“咸阳好人”;
5、失独家庭、孤儿、消防救援人员、优抚对象及其他需要救助的住房困难家庭;
6、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居住在濒临倒塌危房的临时过渡家庭或急需救助、急需办理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符合以上优先配租条件的保障家庭不用参与资格摇号,直接摇号配租。)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予以低楼层配租
1、家庭成员中具有重度残疾(一到三级视力、肢体残疾);
2、家庭成员中有年龄在60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人;
3、家庭成员中患有重大疾病(恶性肿瘤、罕见病、自闭症、狂躁症、智力残疾);
4、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照顾的家庭。
(以上困难家庭界定以提交的档案记载证明为准,残疾家庭凭残联出具的残疾证,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将酌情考虑低层配租。上述家庭成员配租需亲属作为监护人,监护人不纳入审核范围,但应履行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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