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在校大学生医保参保方式,原则上采取学校统一代收代缴的参保方式,在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自行缴费。
一、缴费标准
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为640元,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按政策给予资助。
二、参保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
淮南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原则上在前一年年底前完成缴费,即缴费期限为2023年9月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高校毕业生医保
1、选择参加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2、在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参加学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再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自行缴费。
3、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可以参加职工医保,也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在同一时期只能选择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
温馨提示
1、毕业生跨统筹区参保,需办理转移接续,同时暂停原参保关系,避免重复参保。
2、各地参保政策略有不同,详情请咨询参保地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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