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职工申请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的补充说明
关于已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参保职工,缓缴期间的缴费月数和缴费基数参与居住证积分计算。
缓缴单位参保职工申请居住证积分需提供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的《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和经营主体缓缴社会保险费协议》或《生产经营困难用人单位缓缴及补缴社会保险费协议》复印件,如需申报养老保险基数加分指标,还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缓缴期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缓缴政策如有变动,再另行通知。
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