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关于完善婚姻登记证件具体事宜的公告

地方特产2022-05-18 03:06:09佚名

阜康市关于完善婚姻登记证件具体事宜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程序,建立和完善婚姻登记数据库。现将更换、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需更换婚姻登记证件范围

  (一)1970年以来在阜康县及各乡镇(场)办理时手工填写的结婚证、离婚证及使用民族文字手工填写的部分婚姻登记证件;

  (二)婚姻登记证信息与现有身份证件(户口簿)不符的情况,比如:二代身份证号码、姓名同音不同字、出生年月不符等。

  二、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办理时间为: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三、办理地点

  阜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天池街110号 原市人民医院)。

  四、更换、补领结婚登记证件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当事人需携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包括户口薄首页)亲自到场办理,户口薄婚姻状况必须符合当事人的实际婚姻状况。

  2、近期3张2寸彩色合影照片;

  3、旧版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对于婚姻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经阜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严格审查后,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为其补领结婚证。

  咨询电话:0994-3223859

  阜康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2日

本文标签: ,阜康市  ,婚姻登记  ,民政局  ,当事人  ,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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