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9月1日起,河北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取消所有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的,按参保地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全力推进河北省内就医无异地
明确了覆盖范围
一是人员保障范围。河北省内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二是政策实施范围。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外省内其他统筹区已开通住院或门诊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住院、门诊就医及药房购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明确了取消河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河北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明确了河北省内异地就医待遇政策
河北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其标准和参保地的政策。这部分重点对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和药店购药政策提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