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一)护理及保健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或剖宫生产的新生儿,在母体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护理、保健费标准为:剖宫产 500元/人,顺产300元/人。
(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女职工生育发生日期前12个月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乘以12月除以365天再乘以女职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
(三)生育保险医疗(手术)费用。具体标准为:
二级乙等以上医院
(1)妊娠满7个月以上生产或引产的3200元;
(2)妊娠满7个月以上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引产的5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引(流)产的1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引(流)产的500元。
二级乙等以下医院
(1)妊娠满7个月以上生产或引产的2300元;
(2)妊娠满7个月以上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引产的3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引(流)产的11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引(流)产的300元。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600元。
(四)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具体标准为:
(1)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为280元;
(2)输精管结扎术1000元,输精管吻合术1200元;
(3)输卵管结扎术1400元,输卵管吻合术1800元,输卵管通水术300元;
(4)无痛人流530元;
(5)药物流产术200元,人工流产术300元;
因药物流产术不全施行清宫术的增加200元;人工流产术施行钳夹的增加500元;
(6)宫外孕手术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