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辖区居民朋友、合作伙伴与各界朋友:
根据南明区民政局发【南民通〔2020〕19号】文件内容:南明区民政局关于贵阳市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后部分社会组织变更名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核准,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S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变更为“贵阳市南明区小车河街道S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我中心更名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受任何影响。本中心原以“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S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名称所开展的一切业务、签订的所有合同、作出的服务承诺继续有效,无任何变化,现一切均由“贵阳市南明区小车河街道S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履行。
若因我中心名称变更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好辖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职责,继续与各方合作机构保持长远的、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贵阳市南明区小车河街道S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