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门诊大病如何申请?办理就医结算流程是什么?
病种范围
城镇职工28种,城乡居民30种。
待遇申请
参保人员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病例诊断资料和两张免冠照片,到参保地二甲以上(含二甲)协议医疗机构医保办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待遇资格。
待遇确定
具有门诊大病待遇确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定期组织专家依据门诊大病诊断标准,对申请人享受门诊大病待遇资格进行确定并传送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处方本发放
待医疗机构确认后,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取得门诊大病待遇资格的参保人员办理《门诊大病处方本》,《门诊大病处方本》也可委托医疗机构发放。
签约及就医
取得门诊大病待遇资格的参保人员,持《门诊大病处方本》可在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在就医地)自主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和两家二级以上(含二级)协议医疗机构(含专科)签约就医。每年第二、四季度,参保人员可重新选择协议医疗机构并签约。
费用支付范围
门诊大病统筹支付范围为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三项目录中专门治疗本病种的药品和与治疗本病种有关的诊疗项目及一次性医用耗材。
费用支付标准
全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统筹起付标准为500元。除肾透析、苯丙酮尿症外,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城镇职工医保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费用支付限额
门诊大病实行病中最高支付限额管理。自治区统一发布门诊大病年度病种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于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捆绑使用。参保人员在年中获得享受门诊大病待遇资格的,从次月起折算该病种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患一种门诊大病的,按该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患两种以上门诊大病的,按照最高支付限额从高到低排序,第二个病种年度限额减20%;从第三个(包含本数)病种开始,每增加一个病种,其年度限额较前一个病种降低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