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经办机构)、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为圆满完成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经与河北省税务局协调,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延长至12月11日。请各市通知所辖县(区)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告知参保群众按期缴费:特别是对近期与扶贫。
民政、残联等部门比对出的符合代缴条件的新增未参保人员,务于12月11日前办结,确保贫困人员新增一人、纳入一人,做到应保尽保。
地方特产2022-05-18 03:27:09佚名
关于延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经办机构)、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为圆满完成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经与河北省税务局协调,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延长至12月11日。请各市通知所辖县(区)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告知参保群众按期缴费:特别是对近期与扶贫。
民政、残联等部门比对出的符合代缴条件的新增未参保人员,务于12月11日前办结,确保贫困人员新增一人、纳入一人,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