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确定第四批保供企业和第三批保供药店
各街(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已营业的保供企业进行疫情防控监管,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供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要对商业活动实施闭环管理,做到对营业场所进行安全消杀防护,严格遵守在岗员工核酸、抗原检测要求,做到在岗时佩戴N95口罩,穿防护服,戴手套开展作业,严禁擅离工作岗位和单位。各街(镇)对各自属地保供企业日常经营行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严格监督。
从即日起,不再对保供企业另授牌“宽城区疫情防控生活物资重点保供单位”,同时取消“宽城区疫情生活物资重点保供企业工作证”。以省、市、区通过公告、文件等形式发布的保供企业名单为准,宽城区区域内社区、小区工作者确认配送人员身份后(佩戴保供企业工作证)即可进行对接。
区商务局将根据保供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重点保供单位类别、数量等内容。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19350815352 15567123929
保供商户名单见附件。
宽城区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专班
2022 年 4 月 18 日
宽城区第四批保供企业名单
宽城区第三批保供药店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