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比例
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0.5%,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5%。
二、缴费标准
1、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按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为3282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6.41元,个人16.41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82.035元 ,个人82.035元;
三、拓展: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原则是,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员,主动辞职无法申领!
申领条件:
按政策规定,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在我市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①市外户籍(含香港、澳门、台湾)来渝就业人员,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
② 在重庆市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
详细条件规定如下: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以上;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以下情形∶
·终止劳动能合同的(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申领失业金)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因此,若你主动申请离职,即不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无法申领失业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