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驾照实习期注意事项
1、实习期要正确粘贴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
以下都将被视为未粘贴标志:
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
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
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
2、实习期不能独自上高速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
3、实习期驾驶证可以扣分
C类的驾驶证:实习期驾驶证和非实习期的驾驶证是一样使用的,只要不记满12分即可。
A、B类驾驶证:实习期只能扣6分以下。
4、实习期满后不用换证
持有C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实习期满后无需换证,驾驶证正常使用即可。
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实习期满后30日内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在驾驶证副页上签注。
5、实习期扣≥6分(A、B类)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
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6、实习期扣12分(C类)
C类驾驶证实习期内如果扣满12分,会被注销驾照,也就是需要重新去报名,从头开始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