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制发的《就业创业登记证》;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账户封存无需提供);
3、身份证;
4、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办理方式:
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提取额度:
销户提取。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