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限额以下自建房需要进行验收,要求内容如下:
竣工验收
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在竣工验收前应符合多项基本条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居民验收申请后,应查验居民自建房工程是否已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手续,并通过了用地规划验收;因选址困难需要实施切坡建房的,是否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了坡体防护,并确认符合相关标准;施工方是否完成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地基基础设计(如有)和施工合同包括的各项建设内容等。
联合验收
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亦需联合验收。这次颁布的管理办法明确,在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后,由建房居民组织勘察方(如有)、施工方、设计方(如有)、监理方(如有)形成竣工验收组进行竣工验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并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政策来源:http://www.hunan.gov.cn/hnszf/xxgk/wjk/szbm/szfzcbm_19689/szfcxjst/gfxwj_19835//202309/t20230919_29489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