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阳贵安人才 “强省会” 行动若干政策措施所指人才
1. 来贵阳贵安创新创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自主创新能力,对贵阳贵安重大工程、重要领域、重点项目有重大引领作用,经认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市级优秀人才等在内的紧缺急需人才。
2. 落户贵阳贵安并在贵阳贵安工作或创业、缴纳社会保险,符合贵阳贵安重点产业企业发展所需的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及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至五级证书的技能人才。
二、贵阳贵安人才 “强省会” 行动若干政策措施所指重点产业企业
在贵阳贵安区域内登记注册 (含为贵阳贵安作出经济贡献的央属、省属企业),围绕贵阳贵安经济体量大能级城市、创新型中心城市、内陆开放型城市、生态文明城市、共建共治共享城市建设,属于重点支持和发展产业的企业。
三、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更新于2021年12月)
国际顶尖人才(A类)
1.诺贝尔奖等国际性荣誉(奖励)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3.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
1,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贵州省核心专家。
2.“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其他经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完成人。
4.经认定,属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带团队来贵阳贵安创新创业,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3000万元以上税收的人才或团队领衔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
1.“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2.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十”层次入选者;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领军人才”;贵州省“优才卡”获得者;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选拔培养的专家;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其他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经认定的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3.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1亿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4.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1000万元以上税收的人才。
5.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位或技术研发核心岗位,具备丰富管理经验或较强创新能力,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30万元以上的人才。
6.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市级领军人才(D类)
1.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百”层次入选者;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省会城市(含副省级)人民政府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市管专家;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贵阳市大数据“十百千万”培养计划“十”层次人才;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三等奖第1位完成人;设市级(含厅级)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其他经认定的省部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2.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5000万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3.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300万元以上税收或带来较大社会效益的人才。
4.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担任技术研发核心岗位,主导开发的市场化产品具有较高知名度、带来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15万元以上的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市级优秀人才(E类)
1.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千”层次入选者;发达地区地市级人民政府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市管专家或学术(技术)带头人;贵阳市大数据“十百千万”培养计划“百”层次人才;市级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列为贵阳市科技人才项目培养对象的人才;地(市)级首席技师。其他经认定的地(市)厅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2.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贵阳贵安创新创业,主持完成地(市)厅级以上研究2个课题或成果获地(市)厅级以上奖励的人才。
3.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4.在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中从事创新研发岗位,具有较强创新研发能力,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6万元以上的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优秀人才。
市级产业人才(F类)
1.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
2.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的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新研发、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
3.贵阳贵安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的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经认定具备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确属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
5.获得贵阳贵安直接认定特殊人才高级职务的人才。
6.经认定,具有特殊技能(技术的其他紧缺急需人才。
其他
按重点产业企业纳税额度,对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如下分类认定:
1.上年度纳税1亿元以上,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B类人才。
2.上年度纳税3000万元(含)以上,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C类人才。
3.上年度纳税1000万元(含)以上,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D类人才。
4.上年度纳税500万元(含)以上,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E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