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具有学士学位者,愿来哈居住、工作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所需材料:
学士学位证书、接收单位证明、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落户证明
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二、凡具有硕士学位者(含双学士)或中级技术职称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和一方父母可随迁落户
所需材料:
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晋升职称评审表、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落户证明及哈市接收单位证明
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三、凡具备博士(含双硕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和双方父母可随迁落户
所需材料:
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晋升职称评审表、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落户证明及哈市接收单位证明
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