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咨询电话
0379-63917262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不动产权属证书(开发企业提交);
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已经办理预告登记需提交);
4.经济适用房批准材料原件(属于经适房需要提交);
5.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6.依法需要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证明、税费缴纳凭证原件。
注: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免提交。
贷款购房的,需同步办理抵押权登记,所需材料由借款银行提供并配合共同申请。
地方特产2023-12-09 11:06:09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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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身份证明;
2.不动产权属证书(开发企业提交);
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已经办理预告登记需提交);
4.经济适用房批准材料原件(属于经适房需要提交);
5.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6.依法需要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证明、税费缴纳凭证原件。
注: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免提交。
贷款购房的,需同步办理抵押权登记,所需材料由借款银行提供并配合共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