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一、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办理要件
1、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2、身份证;
3、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三、办理方式
1、柜面办理。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详见附件)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2、网上办理。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或江苏政务服务APP上申请办理,需按以上材料内容填写相关提取申请信息。
四、提取额度
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计算。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柜面提取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网上提取即时审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