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绍兴嵊州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高中语文教师1名、中小学语文教师 2名、初中数学教师1名、初中英语教师1名。
招聘计划:
凡符合下列全部基本条件,同时符合相应岗位选备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政治思想表现好,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心健康,体检符合要求。
4.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5.专业符合要求。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选备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者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91年8月22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95年8月22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注: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22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22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网络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17:00。
应聘人员扫描下面二维码填写有关表单。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网络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将视情与应聘人员联系,请及时做好资料补充等工作。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报名日期截止后两天内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及相应学科教学常识。笔试采用一张试卷,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通过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根据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提供下列材料(按顺序装订好材料的复印件):
(1)《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5)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不提供)。
(6)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能够证明专业水平的最高获奖或荣誉证书)。
5.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微型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7.公示及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中小学语文岗位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凡虚假报名,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应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4.应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视作相同专业。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允许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但两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6.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不满不允许调离嵊州。
7.嵊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8.拟聘用人员规定时间内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9.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0.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zzj.gov.cn/col/col1562674/index.html)公布。
11.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75-83030208(人事科)。
为接受社会监督,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0575-83278265(党建科)。
温馨提示: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请点击上面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