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行程报备制度通告如下:
一、报备主体
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师、学生、医务人员及广大城乡居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非必要不到外地市、在外地市非必要不返元”。因就医、就学、工作等情况需离开(返回)元氏的要向所在单位、乡镇报备;企业员工向企业报备,所在企业要第一时间报管理部门(经开区负责园区和规上企业、乡镇负责其他辖区企业)报备。
二、报备事项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单位、手机号码及其他必要身份信息;
2.拟前往的目的地及途经地,出行时间及预返回(抵达)时间、住所;
3.拟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车次、航班号等信息,拟自驾的车辆车牌号等内容;
4.核酸检测时间及结果等其他需要报备事项。
三、报备方式
1.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报备。各乡镇、村,各县直部门要将具体受理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向居民发布,农村“片长”、小区“楼长”要发挥好网格管控作用。各乡镇报备电话、县直各部门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微信随时回应。
2.“河北健康码”已开通“涉疫风险自报”功能,可在出行前、出行过程中、到达目的地后,随时打开“河北健康码”填报相关信息,快速完成个人行程报备。同时,还可代他人报备。
四、防控措施
1.广大群众外出期间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如实向“楼长”、“片长”和村委会(社区)、单位、企业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返回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规定24小时后48小时内二次核酸检测,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2.目前已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阳性病例所在地、重点涉疫情区域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来(返)元。如若有特殊原因必须来(返)元的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村委会(社区)报备,未主动报备已经到达元氏,要严格落实集中隔离(费用自理);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人员要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单人单户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措施;中、高风险地区及阳性病例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人员须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上述以外地区来(返)元人员也要根据疫情防控部门指令做好相应管控措施;
3.从外地(市)来元返元车辆要经村口、小区卡口进行全面消杀,特别是大货车要在到达停车地后第一时间进行全面消杀。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果隐瞒行程不及时报备,造成严重后果,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