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州赣县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1.户籍在赣县区城区居委会辖区范围内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且无自有住房。
2.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赣县区城区常住户口。家庭成员必须在赣县区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和扶养关系。申请人员属未婚的必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
3.申请人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区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含)以下(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1080元(含)以下),人均居住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4.在城区范围内园区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周年以上,且正在正常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1周年以上,并居住在赣县城区内,在中心城区及赣县区城区(含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公租房。
符合上述廉租房或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一户只能申请一套。
轮候对象
在公告发布前已向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并经大数据审核符合本次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为轮候对象。由申请人持本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赣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塔15楼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股(1501室)或赣县区绍京路人防大厦1楼赣县区广厦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业务大厅提交参加本次摇号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摇号申请或不符本次申请条件的将取消摇号资格。
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