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落户
毕业生办理落户时,须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单位接收公函将户口落至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毕业生如没有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会将毕业生报到证派遣回原籍教育部门,毕业生办理落户时需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去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业务。
办理流程及时限:材料合格由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结。
未毕业学生落户
如是太原市生源,对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是退学通知书去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持户口迁移证、学校证明回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如是其他地市生源,由于各地市户籍政策不尽相同,建议具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办理流程及时限:材料合格由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