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变化表
举例:赵先生,在职职工,全年在首诊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合规费用(指甲类和乙类范围内费用,不包括乙类自付部分及已享受其他统筹待遇的费用)共1500元。按原政策普通门诊统筹可报销(1500-1200原政策起付标准)×70%原政策首诊机构报销比例=210元;按新政策普通门诊统筹可报销(1500-600新政策起付标准)×80%新政策首诊机构报销比例=720元。新政策统筹可多报销720-210=510元。
二、退休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变化表
举例:张先生,普通退休职工,全年在首诊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合规费用共6000元。按原政策普通门诊统筹可报销(5000原政策费用限额-1200原政策起付标准)×70%原政策首诊机构报销比例=2660元;按新政策普通门诊统筹可报销(6000-400新政策起付标准)×85%新政策首诊机构报销比例=4760元。新政策统筹可多报销4760-2660=2100元。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