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残疾人补贴申请条件及范围
按照不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困难程度逐步完善补贴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合理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覆盖范围可向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延伸;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覆盖范围可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含有上述残疾情况的多重残疾人)延伸。
1、对同时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到户籍地以外接受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应视为原户籍家庭成员,原则上向原户籍地申领补贴。
3、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享受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期间,不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在其退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4、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及退休的,享受财政工资待遇的残疾人,经工作单位出具未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证明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高龄、伤残抚恤、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5、纳入特困供养、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