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宁波医保参保指南(时间+方式+流程)
办理参保缴费时间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参保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25日,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
参保对象和缴费标准
(年龄计算以参保年度起始前一天,即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居住在本市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其中,0-6个月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可由父母一方持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一方的本市有效居住证为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注意:父母应及时为非本市户籍0-6个月新生儿办理居住证;以免影响第二年参保资格。)
本市户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含困境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助。免缴身份无需主动申报,由医保部门通过共享民政、残联等部门身份数据主动识别参保。
参保方式
1、成年居民、婴幼儿、其他未成年人
参保登记方式和去年基本一样,对于集中参保期前正常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2024年度参保条件的对象,视为续保人员,默认按原参保类别继续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直接办理缴费手续。
对于已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具体为:本市户籍已注销或已迁出人员、非本市户籍且居住证已失效人员等须重新取得参保资格后办理参保手续。
对于参保身份发生变化的人员,具体为:从参加婴幼儿档变更为参加中小学生档(含其他未成年人)、从参加中小学生档(含其他未成年人)变更为参加大学生档或成年居民档,须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具体参保手续办理途径:
(1)可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事项,办理参保手续。
(2)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至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人员持规定的材料至居住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由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3)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至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自助服务机上办理参保手续。
2、中小学生和大学生
本市全日制学籍学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办理参保手续。
暂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符合参保条件并选择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须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登记流程
1.下载“浙里办”APP或搜索“浙里办”微信小程序,注册、实名认证并登录。
2.在浙里办APP首页,搜索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点击“在线办理”。
3.选择“本人办理”或“代人办理”,若选择“代人办理”需填写被代办人的相关信息。办理对象选择“有本统筹区户籍”,人员身份选择“居民”。(暂不支持学生身份参保)
4.填写参保人基本信息、参保登记信息。其中“参保年度”请选择“参保下一年度”。点击“下一步”。
注意:年度内新出生婴儿,在出生次月起3个月内中途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至年度末享受医保待遇,其中跨医保年度的中途参保缴费,按两个年度各缴纳全年参保费用,方可享受对应年度医保待遇。近期出生的新生儿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参保2023年度,选择参保的医保待遇享受至2023年12月31日。
5.信息确认后点击“提交”,办结即为参保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