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
阜阳市人民医院、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阜阳市中医医院、阜阳市肿瘤医院、中铁阜阳医院、阜阳第九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阜南县人民医院、阜南县中医院、阜南县第三人民医院、阜南仁和医院、太和县人民医院、太和县中医院、颍上县人民医院、颍上县中医院、颍上城东医院、颍上九合医院、临泉县人民医院、临泉泉河医院、界首市人民医院
非定点医院治疗会能不能报销:
要分情况,工伤职工为事实工伤,为保证工伤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等特殊情况,非定点医院治疗费用也可报销。
非定点医院治疗备案:
联系阜阳市工伤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医管科备案
联系电话:0558-2291619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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