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居住证办理流程
1.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随同的,还需要同时填写《随同的未满16周岁人员情况》表、
填写《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或者《临时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以上两表,名称可能略有差别)。
2.先登记,登记满半年(6个月),即可领取居住证。
赣州居住证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3、持有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4、工业园区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企业急需人才并提供认定文件的;
5、县区级以上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企业急需人才并提供认定文件的;
6、个人在当地投资30万元以上的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赣州居住证办理要求:
流动人口应当按照《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时应填写《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同时交验本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居住在本人房产的,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等之一;
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在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的,是指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居住在其他居住处所的,提供实际居住地址证明。
流动人口在申报居住登记时,居住登记回执在派出所签发。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窗口受理业务时,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工作人员要登记造册,开始计算办理时限,同时将相关材料传递给社区民警和两实专管员,开展核查工作。
社区民警和两实专管员入户核实后,应及时在江西省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将相关材料提交所领导审批,审批完毕后相关材料返回居住证受理窗口,受理窗口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以上工作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需要分局户政科审批的,群众从派出所领取材料后提交到分局户政科,分局户政科将规定的五个工作日压缩为一个工作日 ,即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制证,群众次日即可领证。
赣州居住证办理材料
(一)填写江西省居住证申领登记表和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
(二)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相片2张。
(三)提供在居住地居住、就读、就业等半年以上的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在派出所已登记满半年的证明,由派出所查询出具;
2、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公共房屋租赁合同;如申请人在本地实际已居住满半年,可以提供租赁合同及第三方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如本人缴纳水、电、气的单据等);
3、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就读人员,凭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4、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劳动监察已备案或已缴纳社保)、行政事业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如工资银行流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