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4、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6、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注:全国(大陆地区)除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等使用双语居民身份证地区以外,其余省份户籍居民均可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异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办证资料依据到居住地所设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申请人交验所持资料依据,窗口民警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办理丢失补领业务的同步办理身份证挂失申报)。
3.。申请人按照到期换领20元,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完成申请30日后,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申办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跨省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
>>>拓展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