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统计口径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l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拓展阅读>>>
2022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范围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按照职工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