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
批次 | 考试时间 | 科目 |
1 | 6月19日09:00—12:00 | 《高级经济实务》 |
2 | 6月19日14:30—17:30 | 《高级经济实务》 |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二)初中级考试
批次 | 考试时间 | 科目 | |
1 | 10月30日上午 | 08:30—10:00 | 《经济基础知识》 |
10:40—12:1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2 | 10月30日下午 | 14:00—15:30 | 《经济基础知识》 |
16:10—17:4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3 | 10月31日上午 | 08:30—10:00 | 《经济基础知识》 |
10:40—12:1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4 | 10月31日下午 | 14:00—15:30 | 《经济基础知识》 |
16:10—17:4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