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
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以摊位为单位给予500元/户/月的创业补助。
补助时限
经营期限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内。
申报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于每月20日前(最后申报时间不超过2024年10月20日),通过长寿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并提交下列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二)审核。夜市街区运营机构对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费用凭证和经营活动的真实性线下初审,区人力社保局于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者上传到长寿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向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于20个工作日内划拨到申请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