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任一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采集身份证人像、登记指纹信息。
办理地点:
任一公安机关。
领取地点:
任一派出所领取。
领取时间:
取证时间为15个工作日。
公民自愿要求邮政快递的,本人可在当地邮政局交邮费,在任一派出所领取证件。
具体办理流程:
第一步,户籍地申请。重庆市户籍群众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到期换领的还需持原居民身份证),到任一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
第二步,现场采集信息。
1.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簿》,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2.自愿选择办理居民身份证个邮的,在完成办证申请后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其一办理:(1)在公安户籍窗口现场填写《居民身份证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委托书》;(2)自行通过关注“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根据提示完成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号等相关邮递信息填写。
第三步,缴纳工本费。
1.有效期满换领工本费20元,同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工本费40元,同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第四步,受理点领证或邮递个人指定地点领证。
1.申请在派出所受理点领取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
2.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个邮业务的,邮政速递物流接收到邮递证件后,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将证件投递至其指定地点。
咨询电话:023-6375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