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违章打折了吗?
重庆发布新版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其中多项违规行为罚款标准有变化。
二、新规试试时间:
2021年4月20日。
三、其中相关规定的变化:
对比2018年发布的《重庆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公规〔2018〕12号),新规有多处内容发生了变化——有的处罚对象进行了增加,有的处罚内容进行了明确或细化,有的处罚金额进行明确,比如旧版的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处罚行为包含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行驶,拒不当场改正的;驾驶机动车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驾驶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低速行驶或避让行人的等十八项。在今天起实施的新版处罚裁量基准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上述老版中的情况,均处一百元罚款。
此外,老版第二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新版也明确规定罚款一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