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网上投诉举报联动平台
一、投诉举报范围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内的: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四)被投诉单位为在西安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不符合上述管辖范围的投诉举报请与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联系。
二、举报投诉内容
(一)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邮箱等(请投诉举报人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邮箱,以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
(二)被投诉、举报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联系电话等(请投诉举报人尽可能地提供真实详细的信息,以便工作人员进一步查实)。
(三)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举报请求事项。
三、投诉举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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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投诉指南可点此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