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存档人员:
按照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人事档案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农学、园艺、土肥、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含中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业执法与监督检测、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及农业工程类等专业技术人员。
2021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涉及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三农"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 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2.受到违法违纪处罚,影响期未满的;
3.提交弄虚作假材料,被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期限未到的。
(二)学历(学位)资历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计算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第2一8条须具有对应的中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中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2年;在职期间取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4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在职期间取得硕士学位)。
3.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毕业。
4.在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5.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6.在职期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5年。
7.在县、乡单位(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专毕业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或在职期间取得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
8.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不符合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者,担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农业技术推广、农牧渔业丰收(成果)奖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两项以上三等奖前三位的,可破格申报。
(三)业绩要求。取得对应中级职称后,应至少满足下列2 个条件(其中,第8条必须符合):
1.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市厅级科技进步、农业技术推广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2 项,并具有获奖证书;
2.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国家科研攻关项目、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1项省部级或2项市级重点科研、推广项目,并通过验收或鉴定;
3.作为前三完成人,选育或引进的新品种,通过国家、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或登记;
4.主持完成3项大中型农业建设项目可研报告、规划、设计,并经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论证通过;
5.在科技成果转化、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开发、推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或同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2次,或在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受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1次;
6.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制订本专业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1项,并正式颁布实施(须提供证明材料),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并作为前三完成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
7.农村合作组织指导服务技术人员,作为主要编写者,参与编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8.参评论文、著作须与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业绩密切相关,期刊须具有ISSN或CN刊号,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申报人员须具有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科技类书籍1本,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县域及以下单位不少于3万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在省部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的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县域及以下单位2篇,其中前两名作者1篇),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按照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重新确认。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农业系列(专业)岗位,须具备相关农业专业学历,并在农业专业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本系列职称评审要求进行评审转换。
(三)评审政策倾斜。对县级及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47 号)文件执行。突出贡献农业人才和引进高层次农业人才职称评审按《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其中,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参照文件中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认定条件。援藏援疆援青农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函》(陕人社〔2019〕287号)执行。
(四)部分具有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五)评审费收取标准。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 0 06〕2 3 0号)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为每人400元。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要求认真审核申报资料及相关信息,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所在街道(社区)或村委会(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报送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由下往上逐级申报并审核。
(一)系统申报。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 )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符合破格条件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由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格式文件上传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省农业农村厅职称负责机构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或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二)审核公示。用人单位或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中报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或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传公示结果。
(三)结果报送。按照文件要求和申报条件,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县(区)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后,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格式文件,与审核结果同时上传至评审委员会,2021年11月29日前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五、有关要求
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网上中报系统主页中)及《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说明》(详见附件)制作和上传中报材料。参评材料存在涉密情况的,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所有参评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环节安排另行通知。
技术支持电话:029-85211087 029-82210159
联系人:何亚琳 联系电话:85294016
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说明
一、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填报须真实准确。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工作单位、推荐单位须按照"XX市XX县单位"(如:商洛市山阳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的样式进行填写,不能出现简称、俗称等不规范的名称。工作年限,按照满年数进行填写,未满一年不计入工作年限。
二、照片
上传本人证件照,626像素(高)× 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
三、学历
添加本人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的相关信息。
四、年度考核&继续教育
依次添加近5年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相关信息
五、任期内科研(业绩)成果
按照时间顺序依次添加任期内成果奖励、项目等业绩信息
六、任期内发表论文论著情况
按照时间顺序依次添加任期内的论文和著作等信息
七、证件电子图片
1.身份证: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图片清晰。
2.申报学历证:上传最高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认证并下载,有效期在2022年4月31日以后)。
3.职称证书:上传任现职的职称资格证书。
4.公示证明:上传带有公章的公示结果证明文件。
5.其他证件图片:上传任现职满5年的聘任文件。
八、评审材料
(一)各类表格、证明
在系统下载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模板,《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经签字盖章后在此栏上传。并依次上传个人总结材料、从外单位调入等相关材料。
(二)专业论文著作照片(如被检索收录,请提交检索照片)
1.论文:依次上传论文所在期刊的封面页、目录页(含有本人论文题目)、论文正文页,图片须清晰,能够正常阅读文章内容。
2.著作:须上传著作首页、发行页、目录、本人撰写正文首页,以及本人执笔字数的证明。
(三)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
上传本人主持、参与的项目合同(任务书等)关键页(首页、完成人页、签字盖章页等)、项目验收报告或鉴定证书(首页、完成人页、验收鉴定意见页、签字盖章页等)。地方标准(标准首页、完成人页、正文首页)、专利、新品种审定(证书)等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四)任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上传本人获得的科技进步奖、推广奖、丰收计划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等主要证书、文件(文件首页、本人参与的项目等级页、盖章页等关键页);或本人参与项目获得以上奖励的二级证书及该项目的获奖文件、证书。其他专业奖励证书及文件关键页。
(五)任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
上传获得的工作奖励证书及文件关键页。
(六)任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依次上传2017年以来连续5年的继续教育登记证明材料。
(七)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上传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相关材料。
九、图片要求
参评人员将纸质参评材料以数码扫描或拍照方式转换为JPG 或PDF格式图片,图片必须清晰。除个人照片大小不能超过100K 以外,其他参评材料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600K。若在上传过程中,发现图片超过限制大小,可使用系统中的图片处理工具按照系统中的操作说明将图片大小处理在600K以内再上传。申报人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须对所有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