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罗江区且属于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备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10类人员。
3.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贷款期限及额度
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2.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3.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
三、办理方式
可咨询各地区人社局办事窗口或政务服务中心就业窗口办理
德阳市政务服务大厅:0838-2514015
旌阳区政务服务大厅:0838-2312727
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就业窗口:0838-3121832
罗江区政务服务大厅:0838-3206782
广汉市人社局:0838-5238562
广汉市政务服务大厅:0838-5350011
什邡市政务服务大厅:0838-8107000
绵竹市政务服务大厅:0838-6219616
中江县政务服务大厅:0838-7250193
德阳经开区政务大厅:0838-290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