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户籍居民到上海、浙江嘉兴、绍兴、台州、安徽合肥市、黄山、宿州7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注意: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不能办理。
近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有关部署要求,经过充分技术准备和协调对接,在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决定自10月20日起,启动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进一步方便跨省异地工作、学习、生活的居民申领居民身份证。
据了解,试点以前,长三角区域居民在办理身份证时,只有在换、补领业务上实行“跨省通办”,首次申领身份证仍要回原籍办理,这对面广量大的跟随父母进城上学的未成年人来说,存在较多的不便。试点这一政策后,他们在居住地凭相关证明即可申领,大大减少不必要的来回奔波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