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注意事项:补贴标准及申领流程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去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取得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申办材料
参加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政策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下同)原件或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材料。
人社部门审核后,将培训补贴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下同)或个人信用账户。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办材料
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材料。
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