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的公告
为落实《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什府办规[2022]4 号)的相关要求,按照我局工作安排,现将开展 2023 年度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2023 年10 月30日-2024 年1月19 日。
二、申请受理地点:市行政审批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6号(公租房申请 )窗口。
三、申请审核相关具体事项以(公租房申请)窗口发放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次性告知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四、我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已于 2018 年分配完毕本年度通过审批合格后纳入实物配租的进入住房轮候期,轮候期间按规定领取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