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6月5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人才公寓申请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
2.人才绿卡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人才绿卡扫描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出具初审意见,并在本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于6月9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同时提交《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印章,电子版一并报送)。
(二)审核、公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初步确定符合条件人选名单,在井陉县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公开选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公开选房,符合人才公寓配租条件的申请人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公寓房号。
(四)签约备案。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人才公寓租赁合同,办理有关入住手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相关手续的档案整理、存档工作,将分配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