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需要公安机关出具公民个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形:
(一)因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或行业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条件,公民本人提出申请的;
(二)因出国(境)、诉讼需要,公民本人提出申请的;
(三)因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需要,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
(四)因服兵役、入党、招警(含警察院校招生)、招录公务员、从事航空招飞特殊职业等政审考察需要,相关单位提出申请的;
(五)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需要出具证明的情形。
虽无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但公民确有正当事由,需要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公安机关也可以视情出具,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
除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外,公安机关不受理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单位提出的申请,以及公民针对他人提出的申请。
二、办理条件
1、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参照单位查询的相关规定。
三、是否收费
不收费
四、所需材料
1、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点击查看
2、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3、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或者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
4、外省(区、市)人口的还需提供本人在本地办理的居住证
5、律师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以及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或者公函
五、办理地点
各区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