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人员。
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符合职工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费用支付规定。
申报资料
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经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师签名、医务科加具意见并盖章的《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
疾病诊断证明。
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单。
医疗费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社保卡(未领取社保卡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
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
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
社保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事流程
申请:参保人应向缴费地社保局业务窗口提供以上资料。
审核:社保局业务经办人员对受理资料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对资料不齐、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报销:报销时需提供以上资料。
支付:社保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报销金额支付到参保人银行账户。
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地点:梅州市新中路82号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保科
联系电话:0753-2271133
工作时限
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金额的支付。
总结
了解这些流程和要求,可以帮助您更顺利地完成特定病种门诊费用的报销。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联系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保科。